防爆電機是指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咋性混合物,且一般又不會發(fā)生點燃故障的電機。與增安型電機相比,除對絕緣介電強度試驗電壓、繞組溫升、te(在蕞高環(huán)境溫度下達到額定運行蕞終溫度后的交流繞組,從開始通過起動電流時計起至上升到極限溫度的時間)以及起動電流比不像增安型那樣有特殊規(guī)定外,其他方面與增安型電機的設計要求一樣。
防爆電機是正壓型電氣設備的一種。其結構特點是:配置有一套完整的通風系統,電機內部不存在可能影響通風的結構死角。外殼和管道由不燃材料制成,并具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外殼及主管道內相對于外界大氣保持足夠大的正壓。電機須有安全保護裝置(如時間繼電器和流量監(jiān)測器),以保證足夠的換氣量, 還必須有殼內氣壓欠壓的自動保護或報警裝置。 外殼上的快開門或蓋須有與電源聯鎖的裝置。我國尚無統一的正壓型電機系列產
品。
由于振動電動機的啟動,使機架在支承彈簧上作強制振動,物料則以此振動為動力,在料槽上作滑動及拋擲運動,從而使物料前移而達到給料目的。
不論那種形式的變頻器,在運行中均產生不同程度的諧波電壓和電流,使電動機在非正弦電壓、電流下運行。拒資料介紹,以目前普遍使用的正弦波PWM型變頻器為例,其低次諧波基本為零,剩下的比載波頻率大一倍左右的高次諧波分量為:2u 1(u為調制比)。
防爆電機的底座是電機中十分重要的部件,它在各種工況下承受著較大的載荷,若局部的應力過高會導致結構破壞,甚至會引起主軸非正常擺動和機組強振,縮短電機使用壽命,同時帶來重大損失。
傳統防爆振動電機的設計方法是采用材料力學的簡化計算與經驗設計相結合的方法來決定其強度,雖然這種設計方法經過實踐證明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但存在設計周期長、結構欠合理、設計過于保守、余量偏大等弊端,